商标注册证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商标局发给注册人 《商标注册证》 。 《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发给注册人的,有关商标取得注册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应与《商标注册簿》上登记的内容一致,具体包括: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样、类别、核准使用的商品(服务)、注册人名义、注册人地址、注册的有效期限等等。《商标注册证》 是注册商标的法律凭证。 商标注册人在印刷其注册商标标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 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时,都必须出具《商标注册证》 。国内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可以委托有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代理,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一楼大厅申请。与之相适应, 《商标注册证》的发放也是“两条腿走路”: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注册的, 《商标注册证》由商标局邮寄给各代理机构;企业直接申请注册的, 《商标注册证》则由注册人到商标局一楼商标大厅发证窗口领取。之所以要将企业直接申请的《商标注册证》在窗口发放,而不是依照商标注册人地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出去,主要是考虑到《商标注册证》是证明注册商标权的重要凭证,一旦邮寄过程中出现毁损、丢失或投寄错误等情况,都将给注册人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商标新申请件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则编定初步审定号、初审公告期。初审公告 3 个月后,异议期满,没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如期进行注册公告,并自注册公告日具有注册效力。但并不是注册公告刊出后,就立即发放《商标注册证》 。因为异议人在异议期满当天提出的异议申请,也是有效申请,商标局也应当受理。异议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递交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局邮寄申请,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发文后二十天或者收文前二十天分别作为当事人收到或者发出的日期”。因此,注册公告日后 20天,才可以确认没有异议人提出异议,开始向注册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一般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到商标局一楼大厅窗口直接领取《商标注册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