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官衙中的差役。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四:“﹝理刑﹞喝叫皂役,重打四十,又夹一夹棍,教他从实供招来踪去跡。”清 薛福成 《庸盦笔记·幽怪一·浩劫前定》:“县中自僕从书吏以至皂役,无不为贼耳目者。”郭沫若 《南冠草》第一幕:“阶右有吆喝声,皂役二人着红帽皂衣,手持竹板杖,由右手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