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根据明代卫所制度,军士皆另隶军籍,实行世袭。军士死亡后,要在亲属丁壮中抽人替补,称“摄勾”。也称勾摄、勾军。
⒈ 根据 明 代卫所制度,军士皆另隶军籍,实行世袭。军士死亡后,要在亲属丁壮中抽人替补,称“摄勾”。也称勾摄、勾军。参阅《明史·兵志四》。
引《明史·徐贞明传》:“塞上之卒,土著者少。屯政举则兵自足,可以省远募之费,甦班戍之劳,停摄勾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