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人命的成语故事
拼音cǎo jiān rén mìng
基本解释菅:一种多年生的茅草;泛指野草、杂草。把人的性命看得像野草一样轻贱;随意加以摧残。指反动统治者滥施淫威;任意残害人命。也作“草菅民命。”
出处明 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第11卷:“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千万不要草菅人命,视同儿戏!”
暂未找到成语草菅人命 的典故!
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草菅人命)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成语 | 历史出处 |
---|---|
随行就市 | |
儿女情多 | 唐 卢照邻《五悲文 悲穷通》:“项羽帐中之饮,荆卿易水之歌,何壮夫之懦节,伊儿女之情多。” |
脆而不坚 | 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华而不实,脆而不坚。” |
杀手锏 | 艾煊《大江风雷》第四部:“他认为这是最后最厉害的杀手锏,这两句话抛出去,可以使杨大新理屈词穷,哑口无言。” |
着手回春 | 姚雪垠《李自成》第一卷第13章:“他想起来高一功的情况不妙,尚炯回来也许会着手回春。” |
普天同庆 | 南朝 宋 刘义庆《世说新语》:“皇子诞育,普天同庆,臣无勋焉,百猥颁厚赉。” |
下临无地 | 唐·王勃《滕王阁序》:“飞阁流丹,下临无地。” |
冠绝一时 | 《晋书·刘聪载记》:“十王习击刺,猿臂善射,弯弓三百斤,膂力骁捷,冠绝一时。” |
一寸光阴一寸金 | 唐 王贞白《白鹿洞》:“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 |
偶一为之 | 宋 欧阳修《纵囚论》:“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